2003年9月26日,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“美大集成环保灶”产品组织鉴定,鉴定委员会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、同济大学、清华大学、中科院电工研究所、浙江大学、浙江省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7位教授和高级工程师组成。鉴定委员会一致同意“美大集成环保灶”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。2003年9月29日,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批准该鉴定,并出具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》(浙科鉴字[03]第263号)。
虽然集成灶产品在试验室诞生了,但产品走向市场发现,还需要“准生证”,即“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(3C认证)”,它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。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,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“统一目录、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、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”的强制性认证管理。根据该规定,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未列入目录,不需要3C认证,而油烟机产品列入目录,必须通过“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(3C认证)”。
美大集成灶集成了灶具和油烟机功能,按照灶具来看是不需要3C认证的。一些部门和商场认为集成灶产品具有“油烟机”的功能,就应该出具3C认证,否则不能在市场销售。在美大公司准备资料申请认证的过程中,对于美大精心准备的集成灶产品申报材料,相关人员却无从审核,因为在国家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产品目录里根本找不到集成灶这个产品名字,虽然集成灶集成了四大功能,但是集成灶又可以说既不是“灶具”、又不是“吸油烟机”、也不是“消毒柜”,到底按哪类产品的标准来审核呢,似乎按其中任何一个也不合适。而且,“油烟下排”更是闻所未闻,所有看到这一集成灶创新技术描述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。因此,认证的事情一直没有结果。
为了说服他们,美大公司决定直接拉来一台集成灶让他们体验。有关资深技术人员一听“油烟下排”,马上就说“不可能、这违反物理学”,当美大把一台美大集成灶千里迢迢运送到北京办公楼下的时候,甚至还不愿下来看。但是眼见为实,当现场亲眼看到美大集成灶油烟下排时,终于叹服道“是你们美大公司的产品创新超前,国家标准滞后了”。
2006年4月11日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向美大公司出具“情况说明”,美大集成灶(燃气灶)产品不在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。而配置了电磁灶功能的集成灶产品,按照电磁灶(集成灶的电磁灶部分)进行相关认证。
由此,在美大公司的努力争取和国家相关部门对“中国创造”的支持下,“认证关”顺利通过,集成灶迈出了走向市场的坚实一步。